清代官修律书,主要是对充军犯的发配地点做了规定。此书的编纂始于乾隆四十年,原因是此前使用的《军卫道里表》已不合时宜,故福隆安等人奉敕纂修,至四十四年书成,武英殿刻印颁布。以后军犯发配均按《五军道里表》执行。